对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上海将用法律手段约束。该市人大法制委认为,“在加强市民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用法律手段约束、规范市民某些不文明行为,有利于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世博会顺利举行。”(据4月27日《东方早报》)
对上海此番立法,笔者是反对的。这倒不是如一些网友说言,“法律的手是否在道德领域伸得太长”,而在于立法的动机是否纯正。
报道提到,“2010年世博会将举行,新一届市人大和市政府对市民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建设要有新举措。”言下之意,立法约束市民不文明行为,很大的动因是为了迎接世博会,向国际友人展示良好的城市形象。但是,我们有必要特意立法去解决一次短暂的会议中存在的些许问题吗?
我们知道,一部法律法规的出台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经过调研、起草、博弈、审议、表决等多个环节。之所以如此慎重,是要保证法律法规在长时期内,至少一定时期内的稳定性,而不是朝令夕改,从而解决好一定时期内的某些问题。从这个角度讲,一部法规的立法思想,不能为了应付一时的个案,即不能让一部法规很大程度上扮演“一次性产品”的角色,遗憾的是,此番上海立法约束市民不文明行为,正是为了应对世博会这一时的个案。
当然,笔者否定这一立法思想,不是说不要重视世博会期间的市民形象问题。事实上,上海市完全可以通过其他非立法途径来解决个案,比如文明办开展各项督导宣传活动。而且类似活动,一方面,抛开了立法的繁琐程序,使活动在操作上更灵活、更方便;另一方面,抛开了法律法规的普适性的限制,也更好选择针对性的措施。
此外,否定这一立法思想,也不是说不能对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立法。只是,立法初衷很关键,一旦动机不纯正,在实际操作中,就可能让很多条文出现偏轨。比如,在“讨”好外国友人的指挥棒下,一些规定会更重视对外的形象包装,而有意无意地忽视某些其他问题。
一部法规是要强调普适性的,其存在的主要目的不能为了应对某一盛会的某些问题,刻下过多的“一次性产品”痕迹。一个地方要提升市民的整体素质,其主要初衷,也不能为了做给外国友人看。我想,上海市的这一立法初衷若是不改,还是奉劝他停止这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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