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看,保罗国际之所以出现今天的“天价头”现象,实属正常。你想啊,猫看见老鼠都视而不见,老鼠岂能不肆意妄为?用一句难听的话来说:都是“惯”出来的。有执法机关长期“惯”着,保罗国际之流每次遇险都能“逢凶化吉”,他岂能不藐视法律乃至挑衅执法者?
透过保罗国际现象,我们也不难看出这样一个“潜规则”:对于那些没有所谓背景和后台的工商企业,对于那些软弱可欺一吓就求饶的私营企业主,执法机关往往表现得很强势,做起事来也疾风骤雨、决不手软,你就是没有问题也能给你查出问题来。而在那些有背景有后台的工商企业面前,在那些要钱不要命的私营企业主面前,却往往表现得很无奈、很软弱,更别谈依法行政了。笔者一个广告公司的朋友就因为打印了本老乡会免费赠阅内部交流的东西,被文管部门以“非法出版物”为罪名索要万元罚款,而这个朋友因为不认可自己的罪名竟被重复检查,广告公司的机器设备被暂扣一空,公司也处于倒闭状态。而笔者另外一个从事药品生产的朋友,因所谓的异地生产被有关部门查处,经过“积极活动”,现在竟和有关部门结成了“友好共建单位”。
笔者认为,保罗国际现象在国内绝非偶然,在相关或其他行业,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保罗国际”,他们有些只是与保罗国际一样是虚张声势,有些则实实在在地有“后台”和“保护伞”,只是他们的问题还没有累积到一定程度,或者已经累积一定程度但尚未暴露罢了,执法者“欺软怕硬”的潜规则给他们的存在提供了“营养丰富”的空气和土壤。
执法机关的“执法潜规则”一日不打破,“保罗国际”们就一日不会消停,“灭了我一个、还有后来人”,不信,咱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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