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制定者们,可能没有想到,这部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法律,在正式实施前,却成了伤害劳动者的直接原因。”一直关注《劳动合同法》制定的知名律师周翠丽说。
“有进展了,公司已经给我们发了职工分流安置宣传材料。”电话那头,韩大年(化名)的语气有些着急。通话的时间是12月4日。
与一周前不太爱搭理记者相比,他现在的态度显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按韩大年当时的话说,他生活很简单,靠熟练技术和踏实劳动吃饭,不知道“华为事件”,“跟我好像没有啥关系”。
但一周后,他发现,自己错了。
在职职工全部解除合同
12月3日,韩大年所在的公司——安徽华源发展公司(即原国企安徽纺织厂)向职工发放“分流安置工作宣传材料称,所有在职职工一律解除合同,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金和补助金。继续聘用的职工,则与新企业(华润公司,即华源公司的重组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新的劳动关系。
风生水起。
“按工龄算,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不到1000块吧。”韩大年说,如果按照这个规定,有20多年工龄的他,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只能得到2万多元补偿。而未来,他不知道会是什么样,下岗还是继续工作?他有些慌张。
而一个月前,有华源公司职工在网上发帖,批评华源公司借国企改革之名,通过身份置换、买断工龄,以极低的补偿金和补助费“打发”老员工,回避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
不过,华源公司政治部谢部长不这样认为。公司此时推动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与《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并无直接关系。“公司改制从今年上半年就在进行,现在要求职工解除或重签劳动合同,在时间点上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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