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目前国家劳动部门正在等待国家统计局的新数据,以作为下一步新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事实上,由劳动保障部牵头制定的《工资条例》草案有涉及到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之间如何挂钩的问题。统计局知情人士指出,国家统计局新的工资数字出来后,肯定会对一些地方的最低工资调整造成影响。
在今年两会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透露,《工资条例》草案主体已完成,“政府不会干预、制定企业具体的工资水平,我们只规定一个最低工资标准。”刚刚公布的今年政府工作要点也提出,要“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狄煌表示,如果一些发达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仍然达不到新统计工资水平的40%—60%,就意味着这些地方的最低工资需要进一步调整。
这种情况在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和深圳比较明显。
以北京为例,2007年全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9867元,全市没有达到职工平均工资的人数占57.4%。
如果加上私营企业员工工资统计,导致全部工资水平下降到50%计算,新的北京职工平均工资为20000元左右。而20000元的40%-60%水平是8000元-12000元,即北京新的合理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2007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730元,年均8760元,刚满足上述水平。考虑到北京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逐年快速上升,这或许意味着北京的最低工资还要逐年上调。
不过狄煌提醒,“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把双刃剑,各地应该根据情况来定标准,如果上调太快,会给当地的就业和当地经济带来不良影响。”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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