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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凌晨开会突击任命?
段春霞被撤职后,尧都区政府很多干部在一段时间里很少见到她。直到当年9月,段春霞重新以临汾二中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人之一的身份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后,大家才恍然大悟。
接着,到今年3月,又在没有进行任何公示的情况下,段春霞被任命为了尧都区区长助理,从而成为自黑窑场事件之后,第一个在处分受限期内被起用的党政干部。
也许看到其中的问题所在,不久,即有人在网上发帖表示不满——“临汾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曾明确指示,尧都区和洪洞县在新任书记到任前,不得提拔干部,人事冻结”,组织干部原则上也有对撤职国家干部在2年内不能任用的明确规定,但是尧都区领导于3月5日凌晨1点强行召开区委会议,任命段春霞为尧都区区长助理……这一做法否定了中央和省委对洪洞“黑砖窑”事件的认定,有悖组织任用干部原则。
对段春霞的任命,尧都区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李伟称,任命文件已于3月初下发。不过该任命临汾市委知道不知道他不太清楚。他介绍,段春霞任副区长时是区县级干部,“撤职按规定也只是降一级,不可能一下子降到普通科员”。至于能否在撤职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重新任命,李伟称,这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就李伟的说法,记者查阅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该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条件的,才可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由于段春霞在被任命为区长助理时并没有经过公示环节,因此在调查中一些基层干部颇有微词。对此,李伟解释,段春霞系区管干部(即区委有权决定任命),在经过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无需公示。尽管记者再三要求看一下任命文件,都被其以内部文件不便对外加以拒绝。
当地传言,段春霞复出是尧都区委于3月5日凌晨开会突击任命的。对此说法,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杜敏付之一笑。他介绍,段春霞被撤下来后,因为以前搞拆迁工作很不错,所以暂时协助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李小平在二中负责扩建工作,但区委没有对其任命任何职务。
这次段被任命为区长助理,是区委常委会研究过的,被撤后,段春霞是正科级,现在的区长助理也是正科级,并不算提拔使用。而对记者提出的段春霞究竟是由谁提议任命、又是在何种情况下召开常委会进行的任命,杜敏却不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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